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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志愿服务是一种精神,更是一种生活习惯。长期以来,滁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要求,自觉践行志愿服务精神,将志愿服务工作作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重要内容,融入百姓日常工作和生活,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助力争创更高水平文明城市。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2017年12月1日,我国第一部关于志愿服务的专门性法规《志愿服务条例》正式实施。滁州各地各单位广泛宣传《志愿服务条例》内容,积极做好学习贯彻落实《志愿服务条例》工作,力争让《条例》成为推动滁州志愿服务事业转型升级的“助推器”。

在第32个“国际志愿者日”来临之际,滁州市文明办举办“12·5国际志愿者日”启动仪式,各行各业党员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纷纷走上街头,走进社区、广场、车站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氛围,掀起了全市志愿服务热潮。

志愿服务是现代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滁州市积极完善志愿服务广场建设,推进志愿服务阵地建设,打造有效供需对接、常态化开展活动、集聚专业特长志愿者力量的服务平台,以社区为主阵地打造活动品牌,构建志愿服务新常态新发展。

志愿服务是一种人文精神,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滁州市在创建省级文明城市乃至全国文明城市道路上,不忘初心,指导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建设,丰富志愿活动内容,完善志愿服务激励回馈制度,把志愿服务理念深深融入百姓的生活,谱写城市文明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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