徜徉今日滁城街头,300米见绿,500米入园,生活绿意盎然;公园、广场、图书馆,修身养性,幸福触手可及;主街干道、小巷院落,整洁干净,美丽处处绽放。一点一滴细微之处,不断见证着滁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斐然成效。(12月8日《新华网》 )
“全国文明城市”是反映一个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最高荣誉称号。由于这一荣誉含金量高,评选标准严格,因此各地在文明城市创建的过程中都是严格要求,强化管理,不遗余力,奋力争先。在这个过程中,滁州市全市上下卯足了劲为之努力,终于捧得了“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灿灿的牌子,这是全滁城人民的大事、喜事。
创业维艰,守成不易。真正评上了文明城市之后,可不能就认为万事大吉,可以“各回各家”了。特别是相关各职能部门,更不能有“松口气”的思想。因为,人们在习惯了优美的城市环境、畅通的交通秩序后,没有几个人会希望再回到“脏乱差”的状态。这就决定了我们虽然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功了,但“松口气”思想要不得。只有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期间的要求和标准化为日常工作机制,落地、落细、落实,坚持不懈,做好日常功夫,持之以恒地推进,全国文明城市这个名号所带来的实惠才能让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保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长效,我们要发扬“功成不必在我”和“功成必定有我”的精神,拿好“接力棒”,一棒接着一棒传,不断创新城市管理办法和机制、不断调整服务措施和方法,真抓实干,让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融入日常、创在经常、浸入平常。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一旦起步便没有终点。其各项工作想要常态长效,依然需要全民参与、齐抓共管,发挥好文明办的牵头领导,调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利用好各行各业专业人才优势组建志愿者队伍等,持续以数字城管、环境卫生、交通秩序、物业管理等为阵地,确保事有人做、责有人担、活动常态开展、成果长效持续。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滁州市三年来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结出硕果,使得滁州人民群众的获得感越来越多,幸福感越来越浓。群众所拥护、赞成、高兴、答应的,就是我们的初心和使命,这就要求我们的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需要一如既往,一直“在线”。(腰铺镇 赵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