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凤阳县切实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不断规范完善评选机制,扎实推进身边好人选树、宣传工作,强化先进典型褒奖,弘扬社会正气,激发广大群众崇德向善的道德追求,营造出全社会见贤思齐的浓厚氛围。
为滁州好人、凤阳好人颁发证书
推荐评议好人,引领社会积善成德。凤阳县制定了月评“三级好人”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推进“身边好人”道德模范选树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宣传工作者好人推报业务培训,广泛动员群众参与其中。通过层层推荐、筛选、审核,选树推选各级“身边好人”。截至2021年底,全县共选树县级以上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392人,其中,中国道德模范1人、安徽省道德模范1人、滁州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15人,“中国好人”11人、“安徽好人”及提名奖19人、“滁州好人”128人、“凤阳好人”146人、。评选凤阳县道德模范71人。
凤阳好人馆部分内容
宣传弘扬好人,推动社会崇德向善。通过创作文艺作品、刊播公益广告、专题展览、开展巡演巡讲、建设好人馆等方式,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2021年共举办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巡讲巡演活动30场次,建设好人馆1所,创作礼赞好人的诗歌2首、制作好人先进事迹视频1个,在广场、公交车站、学校等多处刊播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先进事迹宣传公益广告及专题展览,推动社会崇德向善,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
凤阳县委常委、宣传部长赵文霞慰问滁州好人沈静
帮扶礼遇好人,鼓励社会善德善行。凤阳县出台《凤阳县帮扶礼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时代楷模实施办法》,对县级以上近“身边好人”和道德模范实行“七项礼遇”“八项帮扶”政策。其中,设立专项资金,对于获评县级以上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分别给予500至50000元不等物质奖励,2020年和2021年,全县共奖励129人,支付奖金12.15万元;关爱慰问家庭困难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共慰问好人23人,发放慰问金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