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规范我市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工作指导,引导全社会弘扬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文明餐饮消费理念,按照《滁州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组织起草了我市地方标准《餐饮节约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该地方标准规定了餐饮节约行为的术语和定义、指导原则、基本要求、具体要求、宣传引导、考核评价、以及部门职责等内容,适用于滁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供餐单位及个人,作为餐饮节约行为指导规范。
其中,餐饮节约行为的指导原则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机关带头,示范引领;社会参与,凝聚共识;加强宣传,注重引导。6类餐饮消费情形包括:社会餐饮、单位食堂、公务用餐、家庭用餐、农村自办宴席、网络餐饮。该地方标准涉及的各部门主要是指对餐饮浪费行为具有主管、监管责任的有关部门,即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部门、发展改革(粮食)、文化和旅游、教育、市场监督管理、网信、人大机关、纪检监察、机关事务管理以及党政群团组织等部门。
《餐饮节约行为规范》征求意见时间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28日截止,为期一个月,征求意见稿内容、意见反馈要求、联系方式等详细信息,可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的“通知公告”栏查询(链接:#)。
欢迎全社会有关单位、专家和广大市民朋友踊跃参与,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行为,倡导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
责任编辑:张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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