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车上路行驶和停放秩序,巩固和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成果,连日来,市公安交管、城管执法部门联合管理电动车未上牌、乱停放等行为,并对部分未上牌、未戴头盔和违停车主进行教育和处罚。
10月27日,市交巡警一大队四中队与琅琊城管执法局清流中队联合,在滁城凤凰西路对马路沿线电动车未上牌和乱停放开展逐一排查管理。对于未上牌的,一律进行拖移,车主按照规定接受交警部门处罚后取车。未按照规定停放的,由城管执法部门拖移并处罚后放行。当天,两部门共拖移电动车26台。整治过程中,两部门对车主和附近群众宣传电动车上牌、戴头盔的重要性,呼吁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市民。
市交管、城管执法部门表示,严禁驾乘无号牌电动车上路行驶,两部门将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等区域停放的无牌电动车一律进行拖移,并责令车辆所有人、驾驶人现场办理登记上牌。骑乘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时,驾乘人员一律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到线内规范停放。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管部门将滞留车辆,骑乘人员当场签署保证书,观看警示教育片或参加文明劝导1小时,按要求取回头盔并规范佩戴后放行。骑乘电动车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禁逆向行驶、闯信号、乱穿行、违法载人、加装遮阳篷、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交管部门将对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城管执法部门将对违停车辆拖移并依法处罚。(全媒体记者包增光)
责任编辑:张少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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