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5年的“限放”,到2019年的“禁放”,安徽滁州不断加强对于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力度,推进移风易俗步伐的加快。4月1日,滁州市禁放办再度邀请环保、城管、公安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和群众代表,召开《滁州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拟对烟花爆竹燃放进行进一步的立法规范管理。
限放禁放 顺应民意
让人记忆犹新的是,滁城烟花爆竹限放和禁放之前,每年大规模地燃放烟花爆竹,不仅造成噪音、大气、环境污染严重,由此造成的火灾事故、人员伤害也频频发生,严重影响了广大市民的人居环境和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广大市民通过各种渠道不断反映。要求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管理。
据统计,仅2015年至2018年间,专项建议政府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禁放管理的市人大议案8件、市政协提案10件;同时,很多市民通过市长热线等途径,请求政府部门强力推进禁放工作。
根据通过互联网公开征求意见显示,一则内容为“滁城禁放”的网帖中,阅读量为40821人次,收到回复97条,“点赞”54个,“反对”5条。
有序推进 取得成效
2015年,滁州市出台《滁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在滁州主城区划定64平方公里的区域,规定除春节、元宵节等时间段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过这一限放政策,改变了以往随时、随地、随意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滁城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得到初步规范。
随着滁州市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原划定区域和限放规定已不适合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2019年1月1日,滁州市颁布实施《滁州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将限放调整为禁放。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至2018年腊月二十三至正月十五限放期间和2019年同期禁放期间,对燃放烟花的特征污染物PM2.5和NO2数值进行比较,分别较同期下降5.3%和36.7%。
立法规范 日渐成熟
记者了解到,自2019年1月1日禁放烟花爆竹以来,历经2019年全年和2020年元旦、春节、元宵节重要时间节点,滁州市通过划定网格监管、条块结合,加上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等方式,禁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据介绍,2019年,滁城禁放区共接到燃放烟花爆竹举报85起,处罚61人,收缴非法运输、存储烟花爆竹3200余件,处罚4人;2020年,滁城在春节和元宵节期间实行一、二级管控机制,期间禁放区累计接到各类举报7起,查处零散违法销售行为3起。对比发现,违反禁放规定的行为明显减少,禁放观念逐渐深入人心,将《规定》通过立法形成《条例》时机日渐成熟。
我们既是城市文明的建设者,更是受益者。市禁放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立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进行立法管理,是巩固我市前期限放、禁放工作成果的需要,也是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工作的重要内容。(皖东晨刊 记者包增光)